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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 NOTICE
丢失因公护照如何处理?
时间:2011-01-19 来源:北京服装学院国际学院 阅读次数:
各单位外事专办员和护照持有人须妥善保管因公护照及通行证,如不慎在国内遗失,应立即向发照机关报告,并请提供以下3份证明材料,市外办在接到书面证明15日后注销其丢失的证照。
所需材料:
1、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
2、本人书面检查
3、护照保管部门证明材料
如不慎在国境外遗失,请持照人立即向我驻,当地使、领馆报告,由驻外使领馆报原发照机关,发照机关接到通知后注销原护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