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苏菲亚等三名同学做退学处理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四款: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,学校可予退学处理。经2025年1月8日院长办公会研究,对苏菲亚(CHUEVA SOFIA)等三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。处理决定文号:学[2025]1号。
现将退学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六个月,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8日。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。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/层次 |
1 |
202091100148 |
苏菲亚 CHUEVA SOFIA |
表演/本科 |
2 |
202091100134 |
利亚 APTSIAURI LIIA |
表演/本科 |
3 |
202291100153 |
夏琳 NURMATOVA DILDORA |
服装与服饰设计/本科 |
北京服装学院国际学院
2025年1月8日

